问题 | 公司是否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
释义 |
1、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根据本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用人单位,成为本单位成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者职责,遵守本单位内部劳动规章制度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及时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第二,公司是否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合同的,从一个月的次日起至一年内按月薪的两倍支付。 雇佣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明确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签、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 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三)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续订劳动合同无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的,连续签订两份定期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劳动者就业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以上是这些问题的答案。我希望他们能帮助你。如果您在这方面需要帮助,律师协会为您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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