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过后可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根据现行规定,先签订合同,在合同期内约定试用期是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三年以上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 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完成一定任务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过后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为相互了解、相互选择而约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试用期内,劳动者经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为了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充分利用,也为了保障劳动者就业选择权的实现,《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作了明确规定,即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没有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为避免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随意辞退劳动者,《劳动合同法》还规定,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这一规定还意味着,只约定试用期而不约定合同期的,用人单位不能按照试用期的有关规定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公司决定聘用你后,一直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公司在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合同的说法也没有法律依据。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承担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公司没有与您约定劳动合同期限,所谓试用期不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即公司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即试用期不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虽然你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你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大家注意劳动合同的签订,注意谈判中的主要条款,以免以后出现类似情况。 如果公司与员工不约定劳动合同期限,所谓的试用期不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即公司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即试用期不符合法定期限就业条件。如果你或你的家人、亲戚朋友因为情况复杂需要法律服务,律师网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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