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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
释义

道路交通安全一直是我国有关部门关注的焦点之一。虽然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但每年仍有许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因严重道路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当进行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有哪些?见下文。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
    

伤残鉴定必须在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后才能确认。提供的资料包括:入院记录1份、出院记录2份、出院总结4份、病历簿5份、疾病诊断书6份、X光片、CT及伤初末诊断报告7份,交通事故确认书
    

8、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户籍或身份证
    

9、伤残鉴定委托书(未终止的),受伤人员因伤致残的,可以在事故发生后15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鉴定治疗结束。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并应当由双方自行选择。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鉴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审决定。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治疗结束后,由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资质的检验、鉴定、评价机构应当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有资质的检验、鉴定、评价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工作由法医进行;没有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其他专业残疾鉴定机构进行。有条件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成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员会。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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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2: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