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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写借据
释义

借据和借据都是债权债务凭证,但二者有很大的区别。借据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出具的书面借款证明,证明双方已建立借款合同关系,借据是双方在以往经济交易基础上结算的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过去经济交易的结算,只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贷合同关系。因此,借钱时最好写“借据”而不是“借据”,以避免在诉讼中说明“借据”的原因和目的的举证责任。2015年,国家修订了《民间借贷条例》,重新定义了民间借贷年利率。如何确定民间借贷的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定将民间借贷年利率划分为“两线三区”。第一行是法律保护。固定利率为每年24%,低于或等于24%的年利率受法律保护。
    

第二行是36%的年利率,超过36%的年利率无效。
    

以24%和36%为界,分为三个区域。一个是无效区,一个是司法保护区,一个是自然债区。总之,如果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则无效。即使借款人已经向贷款人付款,他也可以请求法院返还。这部分是无效区域。约定年利率不超过24%,法院予以支持。这是司法保护区。如果约定的年利率超过24%但低于36%,法院将不予支持或干预。如果债务人愿意支付,法院将不予支持。这是自然负债区。既然法律已经有了关于利益的相关规定,那么在写借据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使该借据的效力在司法保护范围之内?写借据,注意以下十点:
    

(1)注意不要把借据写成借据。借据是借款人和贷款人建立权利义务关系时,债务人向债权人签发的债权凭证。其内容基本上有贷款合同的几个要素。它是由债权人将自己的钱物借给债务人的行为造成的。借据必须与借据相区别:借据是债务人在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而向债权人签发的债权凭证。(二)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称应当写明;(三)贷款金额应当写明,包括金额的大小写;(四)贷款期限应当写明,包括贷款的起止日期和贷款的具体期限;
    

(5)贷款用途应当写明;
    

(6)具体还款日期应当写明;
    

(7)贷款利息应当写明,并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以及应支付的贷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八)还贷本息的日期、月份、年度和支付方式应当写明;(9) 表达方式应明确无误。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张三向李四借了10万元,并开了一张借据,表明他借了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把1万元还给了李思,并撕毁了原来的欠条。张三又给李四开了一张借条:“张三向李四借了10万元,现在欠了1万元。”。这里的“还”字可以理解为“欢”、“海”、“商”。由此产生的纠纷对贷款人非常不利。
    

(x)在底部签名,注明双方的姓名和日期。

仲裁委员会一位专家表示,一份完全规范、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据是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协议和实际发生借款关系的直接证据。当涉及的贷款金额较大时,最好采用合同范本,这样可以更有效地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哈尔滨市公布的第一个民间借贷合同模式,我们不妨以此为模式,规范向他人放贷时的行为,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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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5: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