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的撤销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企业破产的撤销程序是什么? 上海高院有一份文件明确规定,“公司依法宣告破产,经破产清算和分配后,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将不再清偿。因此,破产清算具有解除破产企业债务的作用。破产程序终结后,发现公司仍享有债权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应当先清偿全部债权人。在支付完毕前,被宣告破产的公司股东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不得享有财产权益。当时,经法院许可设立的破产清算组未被撤销的,清算组可以主张债权或者相关财产权益。经法院决定,可以将取得的财产进一步分配或者移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保管。破产清算组被撤销的,原公司股东或者公司的上级机关可以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申请恢复设立清算组或者重新设立清算组,并对原公司债权或者财产提出债权要求以清算组名义享有的权利。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公司关闭、注销资料清单; 具体委托事项、受托人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请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请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字;股东为自然人的,由股东本人签字;股东非自然人的,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应当加盖公章,或者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签字确认。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向投资者或者投资者授权的部门提交的文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提交的书面决定书(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署,上述材料包括:公司撤销决定和撤销理由。 法院裁定解散、破产,行政机关裁定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裁定书或者行政机关裁定关闭的决定书。公司登记机关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应当报送公司登记机关。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字;股东为自然人的,由股东本人签字;股东非自然人的,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应当加盖公章,或者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签字确认。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向投资者或者投资者授权的部门提交的文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提交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刊登取消通知的报纸样本;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国务院确定的重要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支机构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注:本准则适用于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及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可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站下载,也可以从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 如未注明以上内容,应提交原件。 如提交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盖章。 基于上述介绍,企业破产撤销有相应的处理程序和程序。相信通过阅读以上介绍,您会对如何处理公司破产注销的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律师网,他会给你一个专业的答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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