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的车辆被保存后我们该怎么办 |
释义 |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解除后,可以撤回车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条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检查鉴定终结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和扣押的物品。车辆保全后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首先,交警部门必须根据受害人的申请对事故车辆采取保全措施,但不能根据权限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同时,是否需要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担保,可以在交通事故确认书中结合交通事故双方的责任来确定。肇事车辆对事故负全部责任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受害人对交通事故也负有责任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第二,车辆毕竟是肇事方的生产、经营或者生活工具。对车辆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影响事故当事人生产经营生活的,或者事故当事人要求取回车辆的,可以责令事故当事人提供担保,而肇事车辆只有在当事人提供有效担保后才能放行。三是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应及时与交警部门联系,了解车辆的情况和下落以及财产保全情况。对肇事车辆采取防护措施的,应当及时办理肇事车辆交接手续。第四,妥善保管肇事车辆,合理收费。 目前,交警部门对社会办停车场内的肇事、违章车辆予以扣留,停车费较高。 建议优先从采取保护措施的肇事车辆拍卖所得中支付赔偿金,最大限度地保护事故受害人。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