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抵押权解除之前,船能转让吗 |
释义 |
1、 船舶抵押权未解除的,可以转让船舶吗(担保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船舶抵押权未解除登记的,抵押人可以转让船舶,但需要告知抵押人的是,如果转让担保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抵押人可以提供担保,抵押人对转让船舶价款有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抵押物的受让人;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受让人的,转让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抵押物不得转让。抵押人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有担保债权,或者将转让抵押物的价款交由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超过债权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二,船舶抵押权具有以下特点。船舶抵押人与船舶抵押权人设立船舶抵押时,应当签订书面的船舶抵押合同。 2。注册的重要性。船舶抵押权应当登记。根据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登记是船舶抵押权的有效要件。根据海商法的规定,登记是船舶抵押权对抗的重要条件。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三。抵押船舶转让的限制。船舶抵押权成立后,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船舶转让给他人。 4。法律赋予船舶抵押权人财产上的代位求偿权,即当被抵押船舶灭失时,船舶抵押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取得船舶灭失的保险赔偿。船舶登记国依照1993年公约的规定设立和登记的船舶的抵押权,应由缔约国承认和执行。根据1993年公约的规定,船舶抵押权的赔偿顺序和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应符合船舶登记国的法律。第三,最新资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06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物。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抵押物转让的,不影响抵押权。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转让抵押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要求抵押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将转让价款提存抵押权人。转让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船舶尚未解除抵押登记的,抵押人可以转让船舶,但需要通知抵押权人。转让的担保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提供担保,抵押权人对转让的船舶价款有优先受偿权。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一位专业律师为你解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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