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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连带责任要求
释义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实际出资或者滥用法定代表人职权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参加民事活动,全面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接受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行事。
    

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为履行职责时,应当书面委托。法定代表人不得委托他人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兼任其他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有特殊需要的,只能在联营、合资、投资企业兼职,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登记机关严格审查。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应当向登记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件。《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也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的负责人法人组织并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厂长、经理,也可以是董事长、董事,这主要取决于法律或公司章程如何规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根据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的权利。法定代表人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负责处理一切民事活动。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代理人的行为超出法人赋予的权利范围的,法人可以承担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实缴出资,滥用法定代表人职权,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上是作者总结的相关知识律师网. 如果你有任何问题,请来找我律师网在线法律咨询。这里有一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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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21: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