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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34岁的扶贫干部因公殉职能否认定为工伤
释义

34岁扶贫干部因公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34岁的扶贫干部因公死亡可认定为工伤,并可按因公死亡标准给予补偿,并可领取丧葬津贴,受扶养家庭养老金和与工作有关的一次性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公死亡的,其近亲属领取丧葬补助,家属抚恤金和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工伤死亡抚恤金,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丧葬补助金为统筹地区上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2)家属抚恤金对有主要生活来源而不能工作的亲属,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偿。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丧偶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月10%。经批准的受扶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残疾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因工伤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残疾职工在停业留薪期限届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为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受害职工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确立了多种解决工伤纠纷的方式。(一)劳动者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依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受伤的劳动者或者其直系亲属有异议的,依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经机关批准的工伤保险待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或者受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有异议的,提起行政诉讼经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保险待遇,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工伤待遇发生争议,申请调解、仲裁、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的,依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解决、仲裁、提起诉讼或者协商解决。可见,工伤待遇争议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仲裁或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需要指出的是,民事诉讼在提起前必须经过仲裁,否则法院不予受理。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34岁的扶贫干部因公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伤。按照工伤死亡补偿标准,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家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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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3 23: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