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理是否有限制 |
释义 |
1、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具有时效性。两年内未发现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两年内未发现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连续或者继续的,自违法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第二,什么是行政处罚程序?首先,立案是预审程序与正式调查程序之间的中间环节,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正式调查的启动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设立和实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事实、性质、效力、效力、效力、效力、效力、效力、效力、效力、效力、效力、效力、效力、效力、效力、效力、效力、效力、效力、效力、效力、效力、效力、效力、效力、效力、效力、效力、效力、,案件审查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监督管理的重要制度,是法律机构承担的执法监督职能。在行政执法程序中设立告知程序,是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我国行政处罚法中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行政相对人依法行使陈述权和抗辩权在受到行政处罚时,维护其合法权益。听证是行政相对人在特定条件下行使陈述权和抗辩权的重要方式,是我国行政处罚法总则中的一项重要规定。行政处罚决定是一般程序的终结,是办案机关在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终结、审查告知后,对涉嫌违法当事人作出的最后处理。 知识是解决相关法律问题的答案。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具有时效性。两年内未发现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一位专业律师为你解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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