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断4人闹事的主犯 |
释义 |
情节不严重,无人受伤的,是控制刑;适用控制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是拘役刑。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处六个月有期徒刑;再犯一次的,处六个月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增加一年;又一次不定罪或者有相同情形的,增加六个月。因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每增加一次轻伤,刑期增加6个月至1年;每增加一次轻伤,刑期增加2个月。 强行抢夺他人财物或者任意损毁、侵占公私财物的,累计加刑200元,刑期增加1个月。 无故在公共场所、机关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寻衅滋事,以自残、自杀相威胁或者威胁,造成严重社会秩序混乱或者恶劣影响的,处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合议庭(终审法院)依照本节规定量刑时,考虑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等综合量刑要素,可以在六个月内行使自由裁量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三)对公共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不予赔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四)造成2人以上轻伤的。 在四人寻衅滋事的情况下,如何对主犯量刑往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主犯能够积极改造,法律也会给予相关的机会。具体量刑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对四名主犯量刑时,当他们无法解决问题时,应积极寻求法法律咨询网王律师的帮助。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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