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诺的有效要素是什么 |
释义 |
接受的有效因素是什么?承诺,是指受要约人以特定方式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在国际贸易中,也叫“承兑”或“成交”。任何有效的承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与承诺是相对人的一种行为。因此,接受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即使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知道要约的内容并表示同意,也不能视为承诺。受要约人通常是指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都具有同样的效果。(2)承诺必须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所谓生效时间,是指有答复期限的,以规定的期限为生效时间;没有答复期限的,以一般认为合理的时间(如通信、电报往来和受要约人对价所需的时间)为生效时间。(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也就是说,接受必须是无条件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一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表示。第二十五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二十六条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自按照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时生效。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第二十七条承诺可以撤销。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上述知识是对“接受的有效要素是什么”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承诺的有效要件包括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作出等,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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