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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你名下有什么财产可以担保
释义

1、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名下无财产、一般无偿债能力的,不能作为债务担保人,但能证明有偿债能力的,经债权人同意,可以作为担保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本法所称担保,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第七条有能力代为清偿债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担任保证人。其次,债务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在不同情况下,担保人应承担以下责任: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责任和赔偿责任。(1) 民事责任。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担保合同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担保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没有过错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 连带责任。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担保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担保承担担保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当按照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份额承担担保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中的任何一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有义务保证全部债权的实现。(3) 担保责任。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判决或者仲裁,债务人财产未依法强制执行前,可以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仍不能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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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5: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