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全公证是否必须在被告所在地进行 |
释义 |
1、 保全公证必须在被告所在地办理吗? 保全公证申请不必在被告所在地办理。你可以向居住地和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保全的财产为不动产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公证。 涉及不动产的公证申请,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涉及不动产的委托、申报、赠与、遗嘱的公证申请,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2。财产保全申请所需材料。申请表。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 2。被申请人的具体地址或住所,以及被申请人的银行和账号。有效的担保程序。 如果采用现金担保,应提供与所要求范围价值相等的现金。 如果采用实物担保,应提供与所要求范围价值相等的动产或不动产。担保人应当提交购货发票、产权证等证明担保物所有权的材料。担保期间,作为担保的实物仍可以由担保人使用,但担保人必须书面向人民法院保证,作为担保的实物在保全期间不发生转让、变卖、毁损、灭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担保人为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加盖担保人公章。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事项和保证金额。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无需在被告所在地申请保全公证。你可以向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保全的财产为不动产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一位专业律师为你解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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