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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诉讼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释义

交通事故诉讼的管辖范围是什么。当事人就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提起民事诉讼时,除提出申诉外,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非因当事人违反规定造成的结论。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受理诉讼。当事人在非道路上发生车辆、行人交通事故,要求赔偿损失的诉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在紧急情况下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通讯工具、指定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和处理尸体的决定。
    


    

4。当事人仅因对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和伤残鉴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刑事案件,认为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公安机关作出的经审查确有不当行为的,不予受理,并以人民法院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依据。
    

5。对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公安机关可以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采取简易程序进行现场处罚和调解,但当事人不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不适用简易程序。经现场调解不成的,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义务的,当事人可以持公安机关的调解书或者调解终结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6。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指定的垫付抢救伤者费用的当事人,因对道路交通事故无责任或者责任较轻,对垫付费用有异议的,可以持调解书、法院调解终止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认定事故不是因当事人违反规定造成的,符合民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也应当接受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交通事故诉讼法院管辖权的确定。那就是向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因铁路造成损害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车船初到地、航空器初到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到基层法院起诉。根据一般管辖原则,被告可以向被告所在地起诉。被告住所的确定取决于被告。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被告是公民的,常住户口与其住所不一致的,以该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为居住地。居住地视为居住地。所谓惯常居住地,是指公民自离开居住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治疗的地方除外。这些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希望法律咨询网编辑的这篇文章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想知道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信息,你也可以在网上搜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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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