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夫妻双方从婚姻的一方得到贷款,双方是否应该共同承担离婚 |
释义 |
1、 一方在婚姻、离婚中的借款是否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债权人以自己名义对夫妻一方债务主张权利的,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除非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离婚后双方是否应该共同承担贷款,通常需要加以区分。如果没有贷款让这对夫妇住在一起,他们就不需要共同承担。一对夫妇拿到贷款后,不知道对方是否会承担贷款。这时,他们可以来法律咨询网寻求帮助。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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