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立合伙企业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建立合伙企业的程序是什么?(一)申请: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二)受理,审查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可以当场登记的,应当当场登记,发给登记证书,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登记的,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未登记的,应当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登记费标准: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登记费标准:注册资本的0.8‰;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为0.4‰;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不再收取。报名费最低80元。设立登记分公司,应当缴纳登记费300元。(2)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费为100元。(三)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和收取变更登记费的标准:注册资本不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出部分不予收取。收取注册资本增加登记费的,不收取注册资本变更登记费。增资最低收费100元。(4) 换证收费50元。(5) 每张执照的费用是10元。设立合伙的注意事项: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约定,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同承担风险、共同承担盈亏的自愿结社。其法律特征是:1)合伙企业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公民;2)合伙企业是按照合伙合同团结起来的经济单位;3)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承担风险;4)合伙企业财产属于全体合伙人,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合伙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界定合伙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民法通则,合伙人应当就出资额、收益分配、债务承担、合伙关系的成立、退伙、合伙关系的终止订立书面协议。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协议,但具备合伙条件,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为合伙。签订合伙协议应注意的问题有:(1)个人合伙企业可以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以企业名称开业,依法登记,从事经营活动。合伙人应当就出资额、收益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企业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人的权利是:(一)管理、决定和监督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人人有表决权;2)合伙人有权分配合伙企业的利益;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应当按照比例进行合伙人有权退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义务是: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企业财产的统一;2)分担合伙企业的经营损失和债务;3)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权或者监督权。合伙人可以选举负责人。合伙人应当对合伙企业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清偿。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偿还合伙企业债务超过应当承担数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要求赔偿。附:荣县工商局《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办理流程》。项目名称: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申请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合伙人为企业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应当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应当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副本报送;合作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报送《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合作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报送《协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三)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4) 所有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五)全体合伙人对其认缴或者实缴出资额的确认函。(6) 主营业务场所证明。合伙人以自有经营场所出资的,应当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和出租人房产证复印件。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应当提交其他产权证明。在农村,没有房屋管理部门颁发的产权证书的,应当提交当地村委会颁发的证书。 企业在办理设立登记时,将住所变更为营业用房的,除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住所(营业场所)登记表。住所(营业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出具的利害关系人同意将住所改为营业用房的证明。(七)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合伙人的授权委托书;执行合伙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8)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出资,价格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的,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的,应当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证明。(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合伙人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书。 (x)如果名称是预先核准的,则应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11)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1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文件。四是审批程序:受理和审批。5审批期限: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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