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后你还需要偿还债务吗 |
释义 |
1、 股权转让后你还需要偿还债务吗? 视具体情况,如果股东只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他人,并且没有滥用股东的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就不还债,否则就必须还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应当对公司债权人承担《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独立法人资格和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职权,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股权转让的内容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和《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已成为企业筹资、产权流动和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此类案件审理的难点。股权转让协议是转让人交付股权并收取价款,受让人支付价款取得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产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身份对公司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同时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取得股东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的效力。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指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效力是指股权何时转让的问题,即受让人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因此,必须注意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妥善履行,可见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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