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变更(股权转让)应提交哪些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中填写);(2)(三)经营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机关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机关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四)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者决定(原件);(五)转让给原股东以外的人的,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要资格证明;(六)修改公司章程或者新章程(由法定代表人签署);(七)股权转让协议(正本一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报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其授权的人民政府监督管理机构;不涉及国有产权和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经过公证或者见证;本条属于深圳市地方性法规;(八)股东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十)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要求变更股权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以上是关于公司股权变更应提交哪些材料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请到法律咨询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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