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得到工伤鉴定后怎么办 |
释义 |
1。工伤鉴定后,可以按照鉴定标准计算赔偿金额。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住院伙食补贴、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贴、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贴等,单位有工伤保险的,全国工伤保险机构按标准直接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无保险(特别是工伤保险机构)的,按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按照《劳动仲裁条例》的规定提起仲裁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上诉。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金的,可以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委员会申请执行。 对工伤鉴定不满意怎么办 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满意的,可以向省劳动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省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理由如下:一是《行政复议办法》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诉讼自然不能进行。第二,从劳动鉴定委员会的组织和工作性质来看,它不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因此,残疾等级鉴定工作是按照国家残疾评定标准进行的。劳动鉴定委员会是地方政府协调劳动、卫生、工会等部门支持劳动鉴定事业的虚拟组织。劳动鉴定所的工作就是组织实施这项工作。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造成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造成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执行职务遭受暴力和其他事故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外出工作期间因工负伤的;因工负伤的因事故下落不明的;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受伤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期间工资和留薪、住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津贴、一次性就业和医疗津贴,工伤保险待遇由全国工伤保险机构按标准直接发放。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知道,欢迎咨询法律BA网免费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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