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继承等五类案件必需先调解 |
释义 | 据介绍,本市去年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当事人起诉到各法院的案件量大幅攀升,去年法院共受理案件超过60万件,同比增长三成;截至今年8月底,各法院新收案件达45万件,同比上升11.5%。 今年以来,北京各法院探索开展调解前置程序试点,对于婚姻继承、交通事故、物业供暖、10万元以下买卖借款、相邻纠纷等五类适宜调解的纠纷,在登记立案前委派给进驻法院的人民调解员先行调解。与此同时,各区司法局配合法院设立诉前人民调解组织,增派调解员进驻法院参与调解。今年3月至今,参与试点的西城、丰台、顺义、昌平、房山五区司法局和法院共选任21名具有丰富经验的人民调解员派驻法院立案庭,另选任11名调解员派驻派出法庭,调解员在这些试点法院共参与案件10588件,调解成功4129件,占全市法院立案阶段调解成功案件数的71.7%,自动履行率超过50%。 即日起,本市将大力推进诉调对接,全市各基层法院全面展开,上述五类纠纷在进入基层法院登记立案前,均要先行经过人民调解员调解。“这样既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一个快速解决纠纷的渠道,又能减少诉讼成本。”市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调解成功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确认,可强制执行,不收取诉讼费。当事人也可在调解成功后申请法院立案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诉讼费可减半。调解不成功的,法院将及时予以立案,正常标准收取诉讼费。 昨天,市人民调解协会与市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司法鉴定协会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全市将大量聘请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工作者加入诉前人民调解员队伍,通过不同专业力量的加入,对简易、一般、疑难重大等不同案件提供不同层次的调解服务,满足当事人的不同需求,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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