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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是什么意思
释义
    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指是什么意思
    一、先在看守所执行拘役4个月,期满后送交监狱执行剩余的有期徒刑。
    二、先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有期徒刑,刑满后将罪犯送公安机关羁押场所执行余下的拘役4个月刑期。
    按照刑诉法规定,拘役刑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通常是在看守所执行。有期徒刑余刑在3个月以上应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因此,执行刑罚时有两种方案:一是罪犯先在看守所执行拘役4个月,期满后送交监狱执行剩余的有期徒刑;二是先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有期徒刑,刑满后将罪犯送公安机关羁押场所执行余下的拘役4个月刑期。
    《刑法》
    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第四十六条?【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以上便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你详细讲解的“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相关知识,拘役是一种可以让你改过自新的机会,在?拘役期间要学会反思,但是,我们不能以否认犯罪事实的存在为前提。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本网站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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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2: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