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方不承认签约人已授权怎么办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总则》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相关的司法解释同时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这个时候就涉及到民法上的表见代理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而另一方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如被公司辞退的部门经理持公司合同章签订的合同,应由公司承担相关合同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以上就是相关的内容介绍,这也是在实际中比较重要和常见的一点。对于合同双方来说都需要弄清楚,我们不能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这就需要通过法律的方式来进行处理。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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