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传—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2-2-66) |
释义 | A.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拘传,并在笔录中注明 B.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C.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D.对于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连续讯问24小时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拘传。 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据此,可以口头传唤,而不是口头拘传,拘传时必须履行法定手续。 选项B.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选项D错误。《刑诉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拘传被告人,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逮捕措施的,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被告人。应当保证被拘传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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