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亡赔偿金应如何分割 |
释义 | 一方突然遇事故死亡,赔偿金应该怎么分给丈夫(妻子)、儿女、父母?在突发事件日益增多的今天—— 通州区法院近期判决了一起因交通事故死亡、获得赔偿金引起分割纠纷的案件。这一案件在涉及财产纠纷案件中具有一定代表性。 案情 张-广与武-文是夫妻,张-金是他们的女儿。2006年3月5日,在通州区东关大桥处,某劳动服务公司司机与武-文发生交通事故,致武-文死亡。2006年4月10日,张-广代表死者家属与服务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由服务公司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全部费用39.5万元。赔偿款由张-广、张-金领取。 农民王-玉是死者武-文的母亲。王-玉有武-文、武-齐两个子女,守寡的王-玉在两个子女家轮流居住。张-广、张-金领取赔偿款后,已给付王-玉2万元。王-玉认为除该笔款外,还应获得被抚养人生活费和死亡赔偿金。故诉至法院,要求张-广、张-金支付抚养费3.3万余元、死亡赔偿金11.5万余元,共计14.8万余元。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两方面:一是对赔偿金该如何定性;二是赔偿金该如何分割。 第一种意见:该笔赔偿金是张-广与武-文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先分出一半属夫所有,另一半作为死者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分配。 第二种意见:该笔赔偿金是死者的遗产,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第三种意见:该笔赔偿款是肇事方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的全部费用,应视为对赔偿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抚慰的混合赔偿,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合理分割,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及被抚养人生活费,剩余部分公平分割。 这笔赔偿金到底属于遗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混合赔偿金?应该怎样依法进行分割呢? 法官分析 1、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夫妻关系终结于离婚或一方死亡,而死亡赔偿金则是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故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死亡赔偿金也不是遗产。遗产是被继承人生前合法取得、并在其死亡时实际存在的财产;死亡赔偿金则是因死亡获得的赔偿,产生于死亡之后,故不能列入遗产范围。 3、赔偿金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武-文因交通事故死亡后,肇事方与死者家属签订赔偿协议,协议约定肇事方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全部费用39.5万元,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故该笔赔偿款应视为对赔偿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抚慰的混合赔偿,应包括丧葬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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