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转让的商标撤三的时间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以上相关的内容介绍,大家看完本文之后就会有相应的了解,才能知道在具体上的规定。如果我们需要进行商标转让的时候就要清楚商标撤三的时间,才能对自己有更好的帮助。如果您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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