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应该怎么走 |
释义 | 一、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应该怎么走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要走如下流程: 1.夫妻达成离婚一致意见; 2.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3.申请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 5.夫妻领取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超过多久不可以起诉 协议离婚一年后不能上诉。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年后提出,法院不予受理。 但是,如果在离婚后的三年内,一方找到对方婚前转移财产的证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 ![]() 三、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是什么 1.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离婚还是法院离婚; 2.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对于财产分割,对于子女抚养进行反悔。法律网提醒您,法院审判时候,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确定判决书内容,也可能判决离婚,或者不准离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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