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经理股票期权的相关会计处理 |
释义 | 【关键字】股票期权会计处理B-S模型年数总和法 一、背景资料 随着现代经济的飞速发展,股份公司大量出现,传统薪酬制度的激励作用渐显疲惫,如何调节经理人与所有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成为大家日益关注的焦点。1976年西方经济学者**尔·詹森(MichaelJensen)和**詹姆·麦克林(William.H.Meekling)发表了题为《企业理论:管理行为﹑代理成本及其所有权结构》的论文,主要讨论委托——代理关系,并提出“通过一套激励机制使代理人与委托人的利益尽可能的趋于一致,从而利用代理人的某种优势来弥补委托人的某些不足,最大限度地增进委托人的利益”。正是在“委托——代理”理论的指引下,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孕育而生,并逐渐在各大公司中被广泛采用。 据资料统计,全球排名前500位的企业中,1986年已有89%的公司实行了经理股票期权制,1990年以后,这一比例仍在上升,而且范围迅速扩大到中小型公司,尤其是在美国硅谷极其普遍。目前,全美企业用作认股权配额的总股值已由1985年的590亿美元猛增到1万亿美元,获得股票期权的人员也由高级经理人员扩大到普通员工。 在中国,1993年**万科成为最早实施股票期权的企业,其后相继在深圳、上海、杭州、武汉等地试行企业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主要试点企业有**国资公司、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通讯等。但不久后,国家基于各方面的考虑,在股票回购以及增发新股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期权行使所需股份来源渠道的不畅通。目前,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正在草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以期规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 经理股票期权(Executivestockoptions),指给予经理人员未来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某一既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当其等待期满日后,在可以行权期内行权,即按照授予日约定的价格购入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当公司股价是上涨时,行权日的市价与行权价的差额即构成了高管人员的行权收入。当员工转让这笔股票时,如果股价依然上涨,员工又可获得一笔股票转让收入。可见,当公司股价保持上涨趋势时,员工就能获得一笔收入,涨幅越大,收益越大,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调节了公司高管人员个人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的矛盾,进而发挥良好的激励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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