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的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上市公司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本次可转换债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资产的80%; (4)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一亿元;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可转换债券的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 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成本;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获得更加确定的收益。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必须在最近3年的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上市公司不得低于7%,而且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免费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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