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后债务也一块质押吗 |
释义 | 股权质押后债务也一块质押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担保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债务并没有质押,还是要还的。 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物权法》关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登记程序的规定与《担保法》不一致。因《物权法》颁布在后,股权质押的法律实践操作以《物权法》为准。 因此,我们在进行股权质押的时候就要明白债务是不能一起被质押的,还是需要进行偿还。如果不能进行偿还质权人可以处分股权,优先获得偿还。这点质押人一定要了解清楚,如果您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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