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来为消失的债务人偿还欠款 |
释义 | 谁来为消失的债务人偿还欠款 1、债务人死亡欠款谁来还 债权人以高额利息借给债务人而债权人上门收债,却意外发现债务人已去世的,债权人可以找谁偿还欠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债主不知道死者和其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付款。此外,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此之外,其他人愿意偿还的,谁愿意谁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如果债务人有配偶,该笔债务又属夫妻共同债务,则可以向其配偶追偿;《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因此,如果债务人有遗产的,你也可以向其遗产继承人追偿。 2、欠债人失联欠款向谁要? 面对失联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21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现实当中债务人已经消失的情况下往往会造成难以偿还欠款的情况,这个时候采用法律诉讼的手段并不是太合适,所以建议债务人采取调解的方式来解决债务问题。如果对这方面不太了解的可以多多咨询相关专业律师帮忙调解,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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