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解只能由债务人申请吗 |
释义 | 和解只能由债务人申请吗 和解申请,是债务人向法院请求同债权人会议进行和解的意思表示,只有债务人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如果债务人没有进行和解的愿望和信心,不积极采取改善生产经营情况的措施,和解不可能获得成功。因此,和解程序只能由债务人申请启动,在法院的适当干预下,由债权人来表决是否接受和解提议。 债权人无权提起和解。其原因在于,和解制度是按照合同法上的“要约—承诺”的模式设计的。其中,债务人为要约方,债权人集体(通过债权人会议)为承诺方。同时,和解程序又是一种简便的程序,它以和解协议草案的提出为程序启动的条件。而这种草案作为要约只能由债务人提出。 所以,个别债权人既不能代表全体债权人提出和解协议草案,也不能代表债务人提出和解协议草案。但是,债权人认为需要与债务人和解的,可以通过法庭外协商,在双方已达成和解意向的情况下,让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启动前或者启动后提出和解申请并提交和解协议草案。 在债权人起诉之后债务人跟对方和解并没有太大的意义,只有债务人尽快的还钱,才能够让债权人能够撤销掉诉讼。由债务人申请和解的内容跟具体债务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内容的要求等等,建议你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上相关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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