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院期间如何执行行政拘留 |
释义 | 一、住院期间如何执行行政拘留 如果公安机关已经做出行政拘留决定,而违法行为人得病住院,可以暂缓执行,等恢复执行条件后,再恢复执行。 期间,办案单位可以责成被执行拘留人提供人保,或者每日收取200元的人民币做为保证金。 如果是财保的,在执行完拘留后,应全额退还被执行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的规定,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是指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二、执行行政拘留的特点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违法行为人得病住院那么可以暂缓执行的,等到病人痊愈之后再执行,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以上这些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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