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土地原始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1)原始取得 土地使用权原始取得的方式主要是有偿出让和行政划拨。有偿出让是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形成的一种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权成为生产要素,其意义十分重大。行政划拨是建国以来一直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后,行政划拨方式只能适用于一定范围的用地项目。 (2)传来取得 土地使用权传采取得的方式包括通过转让、抵押权的实现或民事执行,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等方式。 转让方式是指根据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一方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另一方的行为。转让的法律形式包括买卖、交换和赠与。 抵押权的实现是指依据抵押合同,按照担保法规定的条件和方式,将抵押人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给抵押权人或依法拍卖给第三人。 民事执行是指依照民事诉讼法或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将被执行人或者破产人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拍卖、变卖或者其他方式用于债务清偿。 私有房屋的宅基地位用权,可以通过继承方式取得。 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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