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当得利管辖权是怎样的 不当得利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当得利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不当得利管辖权是怎样的”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当得利适用的是被告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居住地法院管辖。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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