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错方起诉离婚提出无理要求怎么写答辩状 |
释义 | 一、过错方起诉离婚提出无理要求怎么写答辩状? 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3、答辩缘由。写明答辩人因××一案进行答辩。 正文 答辩的理由,答辩理由需要根据原告的诉求写。 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答辩人签名。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3、答辩时间。 4、附项主要应当写明答辩状副本份数和有关证据情况。 二、离婚诉讼提出反诉的条件是什么?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6)提起的期限 三、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离婚案件中的被告方来讲,过错方有起诉离婚的权利,至于过错方提出的要求是否无理,这个要由法院进行判决,如果过错方提出来要求分割财产的,这完全是合理的,过错方也不是必须要净身出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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