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
释义 | 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语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民间借贷基于计算方便等方面的考虑,对利率进行约定时通常是约定月利率而不是约定年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利息约代不明的话,这种情况是需要按照合同的内容来进行确定的,一般来说的话,出借人这个时候主张借期的利息,一般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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