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中的居间合同违约纠纷代理词怎样写? |
释义 | 热门城市:磁县律师 巩义市律师 宝山区律师 肥乡县律师 诸暨市律师 集贤县律师 邱县律师 肥城市律师 友谊县律师 所谓的居间合同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中介合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居间合同非常常见,尤其是房屋类的居间合同,也就是要经过房屋中介之手来让自己获得关于房产方面的一些帮助。当然出现此类纠纷也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于是就有不少的客户询问关于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违约纠纷代理词如何书写的问题,那么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一看该问题的解答。 下文是一篇有关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违约纠纷代理词书写的模板范文,可以供大家粗略地参考: 尊敬的审判长: 四川XXX事务所受成都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本案原告的代理人。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原告为被告及第三人成功提供了居间服务,应当获得报酬。 1、原告为被告××及第三人张某提供了订立合同的机会。原告以其居间服务平台为被告发布房源信息;第三人通过原告了解到被告的房源信息。 2、借助原告的居间服务平台,被告与第三人于20××年×月×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至此,原告已履行了居间合同的主要义务,实现了被告的委托目的,原告即应获得劳动报酬。 二、被告的违约行为致使原告无法取得居间报酬,应由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1、《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原告及第三人多次要求被告办理房屋结按及过户手续,被告却以房屋售价过低、办理出国手续需用房产证等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办理。 2、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第九条的约定:被告单方无故或无正当理由不出售房屋的,视为被告违约。被告的违约行为导致原告依据《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应当获得的居间报酬×××元无法实现。 3、根据《合同法》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的规定,被告应当向原告赔偿可预期经济损失×××元。 综上:原告已成功提供了居间服务,应当获得报酬;被告的违约行为致使原告无法取得居间报酬,被告应当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元。 此致 成都市××区人民法院 代理人:XXX律师事务所 陈×× 许× 律师 二0××年×月××日 关于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违约纠纷代理词书写方面的问题涉及比较复杂的法律专业相关知识,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发生情况来进行分析,我们只是提供了一个简略版的范文参考,您在涉及此类纠纷时应该找专业的律师为您代写代理词,才能维护您合法的利益,以获得一个更有利于个人的法律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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