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出具欠条诉讼时效怎么认定 |
释义 | 借款出具欠条诉讼时效怎么认定 诉讼时效,是指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持续到法定期间,其公力救济权归于消灭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对于借条或欠条上注明了还款日期的,其诉讼时效的起点好确定,诉讼时效期间应从约定的还款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对于借条上未注明了还款日期的,其诉讼时效的起点的确定现也已比较明确。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就丧失了诉讼时效。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借贷纠纷,这个时候的诉讼时效一般就是两年,这两年自从知道对方欠钱不还的时候,开始进行计算的,如果签署的借条没有规定还款日期,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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