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刑事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有哪些 自诉案件的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一般都要经过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和执行五个诉讼阶段;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经过立案、审判和执行三个诉讼阶段。 1、立案 立案一般源于被害人的控告、犯罪人的自首、单位或个人的举报等。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控告,若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应通知被害人并说明理由。如果被害人对不立案的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2、侦查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与案件有关的强制性措施。它是自诉案件立案后的必经程序。自诉案件只有经过侦查,才能决定是否进行起诉和审判。 3、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自诉案件需要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将该案件提起自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决定。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或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或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或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或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或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问题,您可以通过法律咨询网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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