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合作协议申请书形成条件 |
释义 |
热门城市:保山律师 达州律师 北海律师 临汾律师 东港市律师 阿克苏律师 运城律师 盐山县律师 喀什律师 和田律师 在生活当中既然有合作协议的产生,那么自然会有解除合作协议的发生,对于,解除合作协议申请书的条件有哪些,在这篇文章中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了有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希望此文章对劳动者提供一些帮助,请深入阅读。 解除合作协议申请书的形成条件: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般一式两份就可以,单位一分,本人一份,新工作单位是要出具这个证明的,给单位即可,本人可留份复印件。 (2)当事各方用文字约定的事项,若要约完整,在某方违约对其他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受损方可根据各方的违约人提出索赔。不管的当初的文字约定用什么名称。可以是“合同”“协议”“确认函”“订单”等等,甚至根本就没有文件名称。 (3)经济活动中,习惯上要把约不全的文字约定起名“协议”由于要约不全,仅凭该“协议”还无法进入实质的执行阶段,因此也谈不上索赔。 (4)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劳动者单方面可以解除分为三种形式: ⑴:提前通知解除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书面通知样本见附件)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前三日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⑵:可以解除(无须提前通知)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 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⑶:可立即解除。 企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企业限制人身自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企业。 综上所述,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有关于解除合作协议申请书形成的条件方面的知识,如果您正在为此类问题困扰,小编希望您能正确的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为了为您争取更多的利益,请及时联系法律咨询网的在线律师,让我们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您争取更多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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