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作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
释义 | 一、合作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的履行地按下列原则确定: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不履行合同会有什么责任? 不履行合同当事人的责任如下: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合作类型的合同履行地点在进行确定的时候,应当按照我国《民法》当中所确定的原则来进行。比如说如果合同当中已经明确了约定的具体的履行地点的话,那么就按照约定的来进行确定即可。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