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没有住院误工费应该如何计算? |
释义 | 意外难以避免,作为个体经营商户来说,当发生意外时,往往会耽误经营的时间,造成经济损失。所以当他人造成伤害时,个体经营户则有权利要求赔偿误工费。那么车祸没有住院误工费应该如何计算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 车祸没有住院误工费应该如何计算? ? 1、有固定收入的: ?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 2、无固定收入的: ?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 ①产业分类标准; ?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 (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 ?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交通事故致人受伤的误工费计算方式应该按照受害人的实际工资损失确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车祸没有住院误工费应该如何计算这个问题主要与受害人的收入有关。一般情况下来说,都是以受害人的现行收入为基础,结合工资情况进行换算。除此之外,一些特殊的情况下还需要考虑营养费等额外费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