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各类刑事诉讼期限和追诉时效期限 |
释义 | 各类刑事诉讼期限和追诉时效期限是什么 依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第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第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第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第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准备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问题,建议您向法律咨询网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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