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1、适用法院 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 2、审判组织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2)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3、公诉案件出庭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4、被告人同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5、基本的可以“简”,但被告人最后陈述不能简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6、对垒双方可以仍然辩论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 7、审限较短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8、程序变更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刑事诉讼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有以下情形: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不适用的情形: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2、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3、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5、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6、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够成犯罪的; 7、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对“刑事案件简易程序规定”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