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刑事诉讼回避主体是什么 |
释义 | 我国刑事诉讼回避主体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条的规定,回避的主体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以上知识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对“我国刑事诉讼回避主体是什么”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更多的内容,请关注法律咨询网官方网站,在线咨询我们法律咨询网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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