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0年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 |
释义 | 职工在付出辛勤劳动的时候,享受休假的权利,像国庆、中秋和春节等,都属于我国的法定假日。如果企业在这些日子安排职工加班,就必须支付一定的加班费。职工要了解这方面的知识,这样拿到加班费后可以自己核对,防止自身权益受到侵害。那么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具体介绍下。 一、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 按照国务院放假规定,国庆节从10月1日至10月7日,共放假7天。这7天,只有前三天是法定假日,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因此,劳动者在前三天法定假日上班,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这笔钱不得以调休来抵销。10月4日至7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或者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二、加班工资的基数又该如何确定? 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在具体折算时,劳动者还需要了解相应的规则。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目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83天和166.64小时,而全年月平均计薪日和计薪时数分别为21.75天和1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计薪时间进行折算。 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三、加班费是否缴纳个税? 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因此,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通过上面这篇文章,小编告诉了大家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按照规定,国庆节属于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国庆放假7天,如果在属于法定假的3天安排职工加班,企业要支付最少3倍工资补偿。其它4天安排加班的,企业则应该按照职工基本工资的2倍支付加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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