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应该怎么追索利息 |
释义 | 【为您推荐】台前县律师 成华区律师 绥江县律师 鹤壁律师 高安市律师 夷陵区律师 许昌县律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的。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利息问题,债权人就可以索要利息。那么,实践中,作为债权人应该怎么追索利息呢?针对这个问题,法律咨询网小编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债权人应该怎么追索利息 1、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为无息借款。但债务人逾期未还,或者不定期借款经催告后不还的,债权人要求逾期利息或者催告后利息的,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3、债权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如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不予保护。 4、双方仅约定借期内的利率,没有约定逾期利率的,债权人可以参照约定的利率,再上浮30%---50%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但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 5、债权人同时主张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折算后的实际利率以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为限。 6、债务履行完毕后,债务人以利息或者违约金超出法律规定为由起诉要求返还的,不予支持。 二、债权人追讨债务应注意什么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2年诉讼时效期间,由于有的债权人不知道这一规定或者是碍于情面,不想伤和气,在有效的期间内未及时有效地催要欠款,致使债权无法实现。故当事人要加强自我保护,在还款期限届满后注意催要,及时起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债权得已实现。 生活中有的债权人想要利息,又怕法律不保护,往往在口头上约定利息,到讨债时债务人不承认了也没办法解决。虽然我国法律没有对借款的利息做出过多的规定,但当事人在进行利息约定的时候,也是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操作的,这样约定的利息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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