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合伙企业股权转让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
释义 | 【为您推荐】成华区律师 姑苏区律师 江城区律师 新都区律师 宕昌县律师 三河律师 金堂县律师 与个人企业不同的是,合伙企业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协商成立,一般不会存在所谓的法人资格,因此股权一般不会掌握在一个人的手中。那么,合伙企业股权转让协议书与其他类型的企业也就略有不同。既然这样,在签订合伙企业股权转让协议书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详细的说明一下。 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 二、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三、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一些股权转让协议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 四、明晰股权结构 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目标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目标公司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五、受让人应认真分析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1、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1)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 (2)核实企业的供货合同或订单。 2、分析企业财务状况: (1)要求企业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核实企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情况; (2)核实企业所有者权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3、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 六、受让人应尽量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 1、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 2、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东出资未按时、足额缴纳。 3、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股权出质的情形。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有关于签订合伙企业股权转让协议书的注意事项的资料。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规定: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时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因此大家在与合伙企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务必确定所有股东同意转让股权,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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