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怎么办没有抵押物怎么让债务人还款 |
释义 | 一、欠钱不还怎么办没有抵押物如何怎么让债务人还款 当债务人欠债无力偿还,抵押物不够偿还债务,或没有抵押物时,可以跟欠债人协商,拒不还款可起诉到法院,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超过诉讼时效起诉,法院不会支持还款请求,除非他自愿偿还。法院受理后会开庭审理,如果双方同意还可以协商调解处理,如意见分歧无法统一,法院会判决由债务人清偿所欠债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如不自觉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过程中会根据请求扣划债务人的工资用于抵付欠款,但不会全额扣划,法院会保留被执行人即债务人的必要生活费用,至于多少法院会根据当地的生活消费水平及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而定。如果发现被执行人还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采取强制措施的。 二、什么财产可作担保物? 按我国担保法>第34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作担保物: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 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它财产。 三、不可抵押的财产包括什么?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欠钱不还第一做法就是找到欠钱的那个人,让其履行欠债还钱的义务,有抵押物的可以用抵押物偿还欠款。不肯还的又没有抵押物的可以到法院上诉,判其还钱却还是不肯的,法院还有强制执行措施,申请后执行,会从其工资等财产收入中扣除部分来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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